沿海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海洋厅(局),北海分局、东海分局、南海分局、监测中心、信息中心、技术中心:
为深化海域综合管理,规范海域动态监视监测业务,国家海洋局组织编制了《建设项目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工作规范(试行)》、《区域用海规划实施情况监视监测工作规范(试行)》、《海域使用疑点疑区监测核查工作规范(试行)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参照执行。
本规范自2017年1月起施行。
国家海洋局
2017年1月4日
万泽丰智慧养殖公共服务云平台 主办:日照市万泽丰渔业有限公司
总部地址: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海曲东路396号IFC国际财富中心A座32层
单位邮编:276800 联系电话:0633-8663111(办公室) 0633-8096555(招聘电话)
Email:wanzefeng@wanzefeng.com
Copyright © 2020 万泽丰渔业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鲁ICP备17008124-1号